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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广安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3-03-13 13:54:09 广安华图教育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广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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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4月8日至4月13日14:30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 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区市县、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 分;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且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 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等原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广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城南紫金街209号,广安市中级法院旁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 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5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 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5月17日至19日登陆四川人事考 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5月23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3年6月4日前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2013年6月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 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 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 (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 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 审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于2013年6月14日至6月16日期间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缴费收据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能测评

  报考武胜县县级机关森林警察职位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 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 1号)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 的当日日期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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