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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劳务派遣城管协管队员公告

2021-08-03 16:57:33 广安华图教育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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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综合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协管队员,主要从事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协管队员8名(因本次招聘的协管队员全部从事一线城市管理和协助执法工作,故仅招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热爱党的事业,热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且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体检合格;年龄20周岁(2001年8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可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注:标准体重=(身高—110)kg】

  6.具有广安区城北片区或官盛新区有固定住所及复退军人、体育特长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有同等工作经验条件的优先。

  7.聘用所需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止条件

  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8月3日—8月9日通过广安区人民政府(www.guanganqu.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版和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张榜公告等渠道和方式,发布招聘公告,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招聘条件等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至8月9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五星街1号3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6-2888550)

  3.报名要求:须本人现场报名(可提前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学信网进行打印)、户口簿、退伍证、租房合同或房产证、从事协警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和体育特长相关比赛奖项成绩佐证或运动员称号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资格审查:由区综合执法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综合面试

  1.面试分值:满分100分(出现相同成绩时以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名)。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范围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掌握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3.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由区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费用由区综合执法局承担,个人不缴费。

  (四)体检

  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以综合成绩以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两次)。体检由区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参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政审

  由区综合执法局组织专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试用人员。

  (六)试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与劳务派遣协议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拒不报到、拒签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七)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相关待遇

  (一)基本工资: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相关待遇参照现有劳务派遣协管队员待遇标准保障。

  (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应由个人承担部分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五、廉洁纪律

  本公告将在广安区人民政府(www.guanganqu.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版块和区综合执法局机关张榜发布;若发现人员招聘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方式反应。

  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15982604455(刘组长)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如因疫情防控原因,需调整面试日程的,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或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请应聘者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本组织实施单位报告。

  (三)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来自境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应在面试当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来自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出具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面试、体检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说明等事项,由区综合执法局电话通知。请考生在现场报名时留下常用联系方式,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通讯有误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身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

  八、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报名表

(编辑:wena)